Hineni

诚实是最本质的才华。

授爱之人

我今年24,任明先生跟我同龄,不过来公司更早,职位更高,业务范围略有不同,不明白他怎么会来带我。他有副不错的皮相,戴无框眼镜,脾气好、有风度,是我喜欢的类型。

所以有天从客户那边坐他的车回来时我说:“任先生,我喜欢你,想当你女朋友。”正是等红绿灯的当口,他闻言吓得差点把我剥给他的橘子抛出窗外,不过还是很快平复心情,对我说谢谢,也说很抱歉,近期不打算谈恋爱。

表白之后我们之间未见尴尬,让我觉得我们可能还有点戏,开始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长途劝说,努力论证感情和事业不相冲突。经不住软磨硬泡,任先生终于主动约我喝咖啡,大概是我两眼放光太明显,他颇为无奈道:“不是约会,想和你谈谈。”

一坐下他就开门见山解释自己其实并不是不想交女朋友,而是喜欢一个女生久到成了习惯,没办法也不愿意改回来。任先生没给我多少说话机会,紧接着就禁不住声情并茂地追溯与那个女生的过往。他们是高中同学,女生形象总是特立独行,声音干爽漂亮,平时低调,关键时刻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。两人原本没什么交集,他也只是偶尔因她而眼亮,到了高三竟机缘巧合被调成同桌,然后——任先生说到这里仍深深吸了一口气,仿佛需要些额外的勇气开启人生新章——然后这么多年来,他都在为她头晕目眩。他说自己十八岁时,只要她靠近看他的笔记他就手抖,不断拿笔杆敲左手的拇指,等高考最后答完英语,盖上笔犹如收刀入鞘的刹那才意识到拇指关节上结了薄茧。他说起这一切的表情几乎让我完全相信自己就是个听故事的人。

“等下,”我打算做点最后挣扎,“问题在于她并不喜欢你对不对?”

他耸肩,说不存在的。我没懂。

“她对女孩比较有兴趣。”

“哦,”我死忍着没笑,“那你够惨。”

“她也不太好过。”

问他原因,他看着我,眉头稍拢:“还有什么?人生七苦,求而不得。”

“她特别喜欢那个人?”

“拼了命了。”他话里有种极尽疲惫的宿命感,随即陷入沉默,于是我知道无论情感还是好奇心他都不能给予他对面的人满足。

回到家把自己摊在床上,第一个想联系的人是周观晴,意料之中,情理之外。我想起周观晴恰巧说过她与任先生是高中同学,借由小城市错综复杂的同学关系我找到了由头,便心安理得在社交软件上戳她,问她知不知道任先生所喜欢的女生是谁。

过了一会儿她回复:“当然,任明当年也是捧吉他给姑娘唱歌的主儿。”

“他唱什么?”

“You have loved enough, now let me be the lover. ”

“哇!你们文科生这酸腐劲我还真是学不来。”这话发出去我知道周观晴也要笑,因为至于自己高中读文读理我根本不记得,更准确一点,小学毕业后的所有我都已经没了印象。那天从一片洁白中醒来前我还不知晓失忆是如此容易达成的目标。对于老天这种二话不说从我这拿走半辈子记忆的行为我多有不满,尽管医生总告诉我一切是暂时的,某段日子内我依旧坚信自己灵魂穿越。这感觉很荒谬,那么多人深情款款地走进你的病房,询问你肋骨是否安好,而你却发现他们是陌生人。

在所有探视者中,人们看向我时盛满回忆的双眼令我恐慌,将我拥入怀中时失而复得的热情令我无福消受,唯有周观晴谈天说地、眉舒颜展、一派坦然,所见仅是此刻的我而已。

我更喜欢把这轰动全城的车祸当做“认识”周观晴的契机,她是我初中同学,据说那天我正是与她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撞了车。她第一次走进我病房时表情淡淡的,没化妆,清秀耐看的一张脸,她拿起我床头的白板和马克笔,一笔一划用正楷写下名字,转过来给我看,指着自己说:“周——观——晴。”

南方人很有分寸感的后鼻音在我脑震荡的脑子里荡了好几个来回。

私以为“分寸”正是用来形容周观晴最恰当的词。彼时我在医院里上吐下泻好不狼狈,她虽天天来看望,却不会窥探我的难堪,连注视我的时长也要恰到好处,视线总在我不好意思的前一秒挪开。第一天我就问她,我们原来关系怎样?

“还不错,要看你怎么理解了。”她偏头道,“间接抢过你男朋友,也和你坐在阳台上聊过通宵。”

我笑起来,说我们一定非常要好,而她反问我:“不关心这两件事谁先谁后吗?” 我凛然摇头:“随它去吧,看你顺眼。”

常好奇自己从前与她相处的状态,不知十四五岁的她是否也会想炫技似的要为我削苹果,拾起刀才发现自己不擅此道,不去找别人讨教也不闷头练习,从容放下刀,挑着眉对那果子咬上一口。聊天记录已经蒸发殆尽,计程车爆炸时差点没掀翻人行天桥,更别说让手机有幸留得全尸。但我们初中寥寥通过几封信件,我缠着她把我写的带来,逐字逐句地读,揣摩另一个自己写下这些话时的所思所想。

“我希望永远记住”这里的“永远”二字被划掉,另加上“比永远还要远”;写过“最后”已经打了逗号,犹嫌语气生硬般添了个“呢”。

“周观晴?”我抬头笑问她,“我们真的只是‘还不错’的朋友吗?”

她就也笑。

晚上还与她聊了很多,周观晴说以后有机会的话介绍任先生喜欢的女孩给我认识。

我每次努力回想曾经,偶尔从老天手里夺回几个片段,我都一一和那些探病的人对上号,有关周观晴的却一直空缺,我猜是因为她不像别人那样乐衷于在我耳边追忆往事。终于两个月后,初中同学约着唱K,或许是场景熟悉,灵感一闪而过,被我拽住尾巴,我高兴地四顾却没找到她人影,问了半天被人指路去后面的长廊。一开门呛得我睁不开眼。

我这才知道她抽烟。周观晴一面跟她加拿大的同学通电话,看到我时愣了一愣,打手势让我先出去。我靠在门板上回想她熟练的夹烟姿势,还试图弄清楚她嘴里一连串英文单词的语义,事实证明哪怕我莫名其妙又活了这么多年,英语依旧没多大长劲。一会儿她走出来身上烟味已经很淡。

我问她怎么不去唱歌,她说初中已经唱了足够多,而且近年中文歌听得少,她顿了一下补充道,恭维的话还是省着点听吧。我觉得有趣,又推开门去看那边垃圾桶上三四个蓝色烟蒂,“这都是你抽的?”

她“嗯”了声。

“那你烟瘾有点大啊?”

“也不是,就吸了几口,基本是烧没的。哪敢那么抽啊,牙都要黄了。”

“那也吸进去不少二手烟不是?”我见她笑了,“下次不抽就先灭掉,反正点火不费力气。”

她点头,问我为了什么来找她。我的雀跃复燃,宣布我记起了她的一些事情。“想到,应该是有天中午吧,你坐在寝室床上翻一本中英双语的名著,忽然说英语简直有病,创造了‘lover’这个词却赋予它‘情人’的意思。你说应该像给‘liar’赋义一样,啊——你说它该是什么意思来着?‘爱的人’?”

周观晴笑得很开心:“想不起来就别勉强了。”她好像常说这句话。

如果不是在任先生车上接了周观晴一个电话,事情可能就这样平铺直叙到我与自己的记忆相拥。那通电话的内容其实再普通不过,我们约在一起吃晚饭,她来电话要我选地点,我知道的饭店本就少,觉得合她口味的也只有一家,说定之后我劳烦任先生送我过去。

他们俩关系还挺好,见面时特别哥们儿地抱了一下,聊得可畅快,差点撞上往里边送海鲜的服务员。任先生忽然问道能否留下和我们一块儿吃,我自然没有二话,周观晴也无可无不可。气氛很融洽,像是我们三个学生时代起就是小团体,一时间忙不过来吃东西。等到我心心念念的蛤蜊上桌时,我才有机会隆重介绍这道菜,没细想就往周观晴碗里夹了一筷子,还吩咐她“快尝尝”。

“真夸张。”她说着把蛤蜊往嘴边送,任先生却冷不丁喊了声“周观晴”,我一转头就见他黑着脸瞪视她,右手握笔似的攥着筷子。

“哦,”周观晴大梦初醒般耸动肩膀,“不好意思,忘了我生鲜过敏。”

之后任先生的脸色就搁那儿了,也没再加入谈话,只是周观晴要离开时拍了拍他胳膊说谢谢,他才开口问她一个人回家是不是还OK。

她笑道:“多伦多路人是带枪的。”

任先生点头,开车送我回去。没开多远我想起来:“这条路不是经过中心医院吗?为什么周观晴要自己打车?”他很诧异地看我一眼:“为什么不要?”

“她家就住那附近啊,她自己说的。”

“她家住二桥边上。”

“不可能,我住院的时候她简直随叫随到。”

任先生沉默了一阵。

“因为那时候她住你楼上。”

“为什么住我楼上?”我一头雾水。

“人家为了救你就差被炸成烟花,还不准住个院了?”

“她救我?”我盯着任先生,“怎么会是她救我?”

“你那车当时一边漏油一边冒黑烟,在场的跟周观晴一样的神经病你还想有几个?”

“可、可是,这……她瞒我干嘛?”

“值得思考的问题,没准她只是想跟你一起死,阴差阳错成了救命恩人。”

任先生对着我的半张脸写满了我不曾见识过的顶级嘲弄,而我分明听见他另外半张脸在漫城灯火下嚎啕大哭。一切不可解都叫嚷着向我投掷答案。我拨给周观晴:

“有空吗?”

“有的。”

“你和任先生怎么熟起来的?”

“高中同学呀?”

“高三在一个组?”

“嗯。”

“他也给你唱科恩的歌吗?”

“你在哪儿?”

“周观晴,我们更早一次一起看电影是什么时候?”

“……高一。”

“你出国前我们还常联系吗?”

“嗯。”

“为什么联系却不见面?”

没有回答。

“说话。”

没有回答。

“我没道理讨厌你啊,周观晴?”

没有回答。

“你对我做了什么?”

周观晴挂断电话。

任先生一个急刹,“你有病吧?”后面一片鸣笛声。我有没有病还得二说,他的蓝牙通讯屏迅速亮了,来电显示“令观晴”。被别人看到了他会怎么解释?就算他坦白这是出自“便言多令才”,人们也更乐意相信他是犯了个输入错误。

银色的光把他的面庞照得煞白,三次,最后周观晴发来短信,只叹息般的两个字:任明。他摁住眼睛。

翌日一早我寻着任先生给的地址去找周观晴,她不在家,手机又关机,我就在她家门口楼梯上坐了一上午。她回家时看见我,嘴唇抿得很紧,打开门说进来吧。我没起身。

“要不给你拿把刀?我对你动手动脚你就捅死我。”

“周观晴……我只是腿麻了。”

她告诉了我关于车祸更完整的故事。我得知周观晴回国后,破天荒地找她一起看电影,傻子也能看出来我的确有话对她说。只是运气不佳,那天在路上堵车快一个小时,我到的时候已经进不了场,面面相觑之际我妈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亲戚,召我回去。估计我本就怯于跟周观晴谈那些准备好了的话题,这下如蒙大赦,匆匆约定遥遥无期的下次相聚就跳上计程车。结果转角遇到“爱”。

周观晴边说边将手提袋里的东西摆上茶几,从樱桃蛋糕到《花花公子》。

她向我道歉,“有的话你没及时说不代表我就可以在病房选择隐瞒。”

“什么话?”

她没答,“我想抽根烟行吗?”

“你最开始抽烟是因为我?”

周观晴笑笑,说陈唐你真是要人命。烟却没碰了。

“你想说,‘别总打扰我了,我觉得很不舒服,忍你很久了’,这之类。”

“为什么会觉得我是这么想的?”

“是真的。”那天她轻而诚恳地凝视我说,“真的,陈唐,我认识你。”

不仅是她,后来发现任先生也认为那就是我的原意。

“万一我是为了说我喜欢她——”

“那么多年!”他远比周观晴激动得多,“中考、高考完了你为什么不说?她出国登机前等到最后一秒你为什么不说?你就是享受她喜欢你,享受有人17岁给你画画,18岁给你写歌,隔了太平洋还要把送你的礼物设计得别出心裁。然后有天你烦了,招招手说:‘周观晴,我们来做个了断。’”

“这些是你的猜测。”

“对!那陈唐你现在自己说,年复一年带着她兜圈子究竟想怎么样?”

这个问题,我知道无论任先生在我生命的那个节点问我,是走出考场第一时间打开手机的我,还是机场角落等待被周观晴揪出来的我,都只有上帝能够回答。在我们还被老师称为温室花朵的年纪,周观晴正在雨水中伸手准备触摸云气。似乎每次她客服大风阻力望向我时,我总在说:“你别看我,你得看前面。”但对自己永远不会把她回望我的动作描述得催人泪下这个事实,我自初中起就了然于胸。

那是她留给我的。

那是她在求索勇气道路上走得太远的周观晴,留给身后的我的。

往后再回忆这些事情,我只想到某个清晨和周观晴坐在阳台上,全世界在徐徐转醒,距早自习的读书声响彻校园还有四十分钟。她说不行了陈唐,我困到要吐血了,我开玩笑说你行你睡。她真的睡了,我摸着她的头发,也往后一仰,合上眼皮,内心清楚只要这个人还伏在我膝头,下次睁眼看到的管他牛鬼神蛇我都不会害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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